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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疗设备(1)采购预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点击数量:
 

根据我院采购大会战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医院物资采购工作,现对以下项目的采购方式、技术要求、资质条件等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各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实名发送邮件,不接受匿名问询。

一、项目名称\

二、设备名称、数量及采购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叁、技术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2

四、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资质要求

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时间≥3年,注册资本≥200万元)

2、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3、投标公司法人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

4、投标公司法人、销售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公司给销售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6个月)

6、生产公司对投标公司销售授权书

7、生产公司营业执照

8、生产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9、投标产物《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0、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11、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法人代表授权书

12、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销售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

1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投标公司可以选择性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仅作为商务、技术评审依据,不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素)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扫描或PDF文件通过邮件的方式递交到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或诋毁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某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资质条件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某项目的资质要求,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某项目资质要求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告时间:即日起至正式公告发布止

工作时间: 8:00-12:0014:30-18:00

八、联系方式:

人:甘老师、杨老师

话:023-68766148

纪委监督电话: 023-68754035

 

  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流动,暂不接受现场问询。

附件:附件1 设备清单.xlsx
附件:附件2 技术要求.rar
附件:附件3 意见建议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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