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戎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院受凤鸣戎苑住户(业主)大会的委托,代理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相关事宜,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凤鸣戎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万元) |
服务年限
(年) |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
凤鸣戎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住宅物业费:1.30元/㎡·月 |
2 |
2 |
2 |
说明: |
1.住宅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为一费制包干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向小区住户收取;合同期内不上调物业服务费;
2.车库车位管理费与产权单位磋商定价并商议收取办法;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废标;
4.拟成交候选人为2名,提交小区住户进行投票选出1名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
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含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承担过5万平方米及以上单项物业服务项目管理面积的服务经验(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因项目涉及军事管理区内服务工作,故本次谈判不接受外资、合资公司及联合体竞标(提供声明文件)。
4、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竞标方的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应当按一个竞标方认定或认定为竞标方竞标行为无效。(提供声明文件)
四、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递交
1.本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
采购人开户名称:详细名称请电话咨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重庆长江路支行
账 号: 113007546980
银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
2.谈判保证金须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竞标人基本账户(以开户许可证为准)汇入指定帐户。
3.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需在开标会现场出示。
4.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5.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0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
(叁)发售方式: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用邮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及投标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阳光康居杏林楼7楼708(邮费自理)。采购中心于2020年4月23日18:00时停止接收报名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快递时效,逾期资料概不接收),报名后由采购人通知其购买谈判文件。
报名资料需含以下证件及资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单位均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叁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叁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时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5万平方米及以上单项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7.非外资公司或合资公司或联合体的书面声明;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致电咨询。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叁)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竞标有关规定
(一)供应商未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达竞标地点的,将拒绝接收。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叁)按照《财政部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减少竞标误差,供应商须于在2020年*月*日17:3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五)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采购人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谈判项目所有澄清公告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同时采购人将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本谈判项目澄清公告以及质疑回复文件。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供应商在开、评标期间未配合采购人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评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八、招标竞标监督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3-68754035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23-68754559
地 址:
十、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月*日*时至*时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诲辞肠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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