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手术类设备(1)采购项目(2019-XNYY-YQ-37)中第15包体内冲击波碎石仪参数有修改,现该设备可重新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项目编号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2019-XNYY-YQ-37 |
15 |
体内冲击波碎石仪 |
1 |
原参数有修改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能够严格执行合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售后工程师和备件库。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资格(质)审查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借用或盗用他人相关资质的,将根据国家、军队及医院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报名提交材料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在2020年5月6日前将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材料交物资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所有资质材料均用础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盖章及文字须清晰可见),报名文件应含:
1、投标/报价供应商报名表
2、投标/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核表;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4、投标产物明细表
5、廉洁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投标公司法人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
7、投标公司法人、销售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公司营业执照
9、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0、生产公司对投标公司销售授权书
11、生产公司营业执照
12、生产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3、投标产物《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 采购评审时间、地点:资质审核合格后,具体以采购文件方式通知
六、 其他:未尽事宜以物资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为准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老师、陈老师
电 话:023-68766148/023-68766154
传 真:023-68766150
纪委监督电话: 023-68754035
附件:附件1:资格(质)审核材料模板.诲辞肠 附件:15体内冲击波碎石仪.诲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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