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房改造(重招)(第二次)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我院动物房改造(重招)(第二次)项目,因有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提问,现对提问内容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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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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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公司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六、联动运用市外公司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公司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和市外公司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公司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公司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
投标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动物房改造(重招)项目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