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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意向公开

作者:周助理 发布时间:2023-12-06 点击数量: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采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单位,采购单位数量为1家。

(二)服务期限:1

(叁)预算金额:98万元

(四)采购单价限价见附件。

(五)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服、病员服、床上用品、其他布类(含隔帘、窗帘、手术敷料等)的收发、洗涤、熨烫、折迭、缝补、运输等;隔帘、窗帘包含取挂;洗涤物品经洗烫加工后出现破损、扣子掉落等情况,承包人应提供免费缝补。

2.服务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的相关规定,对医院医用织物进行洗涤、消毒、烘干、熨烫、收送、运输等服务。

3.医院的医用织物需单独洗涤不能与其他单位混合洗涤。

4.医院医用织物需按要求熨烫整齐规范折迭,工作服、病员服类需单独熨烫;床上用品及敷料需烫平折迭;名医工作服、军人被服类需使用一次性独立袋包装。

5.洗涤后送回医院的医用织物应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渍、无串色;传染病房或有传染病的织物,必须用隔离式洗衣机单独处理、专机洗涤,洗涤后的织物细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洗涤及消毒用品由服务公司自行提供,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签订正式协议后,服务公司需将洗涤及消毒用品的厂家资质,产物质量检测报告提交医院备案。

7.医院提供固定上下车场地,所有污织物由服务公司到每个病区与科室工作人员在科室指定地点进行交接;清洁织物由服务公司直接送回各病区进行交接,交接时必须清点数目,双方核对签字无误。

8.收送时间:服务公司需每天到医院进行收送,设置24小时值班人员保障特殊需求。窗帘、隔帘按科室需求预约洗涤,当日收集的脏污窗帘洗涤完毕后需当日送回病区。

9.收送频率:

病区(床品、病员服、敷料)每日收送不少于一次,当日收集的次日送回病区。工作服每周收送不少于一次(例如:周收集下周前送回病区)。

手术室(敷料、洗手衣裤、手术衣)每日收集污织物不少于两次,送清洁织物不少于一次,当日收集的次日送回病区。工作服每周收送不少于一次。

监护室(床品、病员服、敷料)每日收送不少于一次,当日收集的次日送回病区。工作服每周收送不少于二次。

10.服务公司须配备2台以上运送机动车辆,不能用同一辆车洁、污混合运送,需一用一清洗消毒。收集感染性织物时采用专用收集箱加盖密封。对应急或特殊情况时,服务公司应增加机动运输车辆保障,及时满足医院要求。

11.在收集和发放医用织物运送途中不能裸露运送医用织物,收送袋(箱)由服务公司自行提供,需一用一清洗消毒(收送袋清洗费用由医院支付)。

12.医用织物缝补材料由服务公司自行提供。

13.服务公司应和病区保持沟通,征求病区意见,并按病区要求落实到位。

14.服务公司须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人员需求:

服务公司为本项目指定1名常驻医院专职负责人,更换常驻负责人必须提前告知医院,服务公司必须派遣合格、符合医院要求的人员进行替换,确保常驻负责人不缺勤。须提供常驻员工的健康合格证、体检合格资料、政审材料提交医院备案。

)服务要求:

1.熟悉环境,掌握各科(室)机关职能部门的具体位置;

2.洗涤及时,需按时完成洗涤任务;

3.服从安排,能主动与科室协调洗涤收送时的注意事项;

4.临时任务及时响应(如遇紧急任务必须足员在指定时间内到位完成洗涤任务)。

)人员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任务分配、吃苦耐劳、为人和善、沟通能力强。

)支付方式:月结。

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叁)服务公司须具备医院布草洗涤服务公司资质证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被国家和采购单位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采购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叁)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08823238@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

(四)备注:

1.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68762037(固话)

:老师

箱:308823238@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自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 5 天)

叁、本公示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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