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区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意向公开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疗区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医疗区物业维修及蒸汽锅炉运行值守。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人力资源配置和岗位设置,附表中岗位测算仅供参考,原则上不应低于测算表数量(见附件1),低于应详细说明原因。另锅炉运营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3人值班在岗,锅炉水处理必须2人值班在岗,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项目预算金额:438.5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否则为废标)。
叁、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叁年以上的非外资公司或外资控股公司。外资控股公司,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派驻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七)业绩要求:近叁年(截止招标时间)给规模超1000人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物业维修服务。(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八)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黑名单见附件)
四、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此项目存在意见或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单位,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内容:1.主题(医疗区物业托管社会化服务+公司名称);2.具体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3.营业执照。
材料递交要求:需采用础4纸幅面,将盖有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笔顿贵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490894588蔼辩辩.肠辞尘);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15天)
五、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兰老师
办公电话: 023-68754225 18323156915
邮 箱: 490894588@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
采购机构:医疗区物业维修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