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手术辅料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手术辅料采购
二、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手术辅料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叁、项目预算
270万元
四、合同期限
叁年
五、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验收完成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采购方应当叁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5%当批次款项,剩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产物质保期满后叁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5%质量保证金。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
3.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向采购方支付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违反本款,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收货期限及交货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进行供货,如不能按时供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交货地点与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与方式。
(叁)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主题:手术辅料采购+公司名称。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4日—4月28日18:00截止。
(叁)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叁)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656081663@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附件2)。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3—68754266(固话)/ 13594088807 (手机)
联 系 人: 廖助理
邮 箱: 656081663@
重庆市沙坪坝区某部队医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