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临床科室橱窗项目(第二次)谈判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统一临床科室橱窗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L13(03)-W30527
叁、橱窗设计样式、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数量 |
单位 |
1 |
临床科室橱窗 |
3000*1140 |
103 |
块 |
2 |
临床科室橱窗 |
2400*1140 |
46 |
块 |
3 |
临床科室橱窗 |
1800*1140 |
13 |
块 |
4 |
临床科室橱窗 |
2000*1140 |
3 |
块 |
1. 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橱窗尺寸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含设计费、小样、制作、运费、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
报价不得高于380000.00元,否则为废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标单位需成立时间3年以上,经营范围含广告类的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附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或外资独资公司或外资控股公司参与。
(二)竞争性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2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谈判时直接递交竞标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上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竞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3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详细地址请致电咨询)。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致电咨询。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叁)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xnyy.cn)、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谈判保证金
缴纳方式:必须通过竞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金额:0.76万元。
缴纳时间:谈判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予受理竞标文件。
采购人开户名称:致电咨询(023-6876697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重庆长江路支行
账号:致电咨询(023-68766970)
银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
竞标人可凭银行进账回单换取收据,或财务部门凭银行进账单的收账通知(已进收款人账户)向竞标人出具收据,开标前采购人须检查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收据。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统一临床科室橱窗项目(第二次))”谈判保证金。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地址:3069809014@
电 话:023-68754059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统一临床科室橱窗项目项目部
2021年12月13日